真相自有万钧之力

【回转情诗】死性不改

十八岁的丁程鑫:

 

    你好,我是十六岁的马嘉祺。

    或许你会诧异,为什么是十六岁的马嘉祺而不是十七岁,因为这封信我在很早很早就开始想了,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我就想写一封信给你,一直到十六岁,我才下笔。

    第一次有这个想法,是我们排练夏日嘉年华的时候,那个时候你好像没有特别大的压力,虽然时间很少,但是你能干劲满满的解决,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特别了解你,以为你就是这么自信,你的能力匹配的上你的自信。

   可是慢慢的,等我们真正出发的时候我才发现你的焦躁,我记得我惊讶过,在我的印象里你的位置不应该允许你随便发火,老实说,当时的我并不知晓你的过去,于是我自然而然的认为,你已经习惯了这个位置,你已经熟悉了这份责任,你应该清楚的明白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态度去处理什么事情,而不是像当时那样。

   看到这儿你是不是不好意思了?我知道你现在肯定是笑着的,但是还在咬着嘴唇,心里想一定要揍我。

   但是当时的我除了惊讶以外,更多的还有佩服和羡慕,我是个做什么事都很小心翼翼的人,虽然我很看重跟大家的友情,可是真的像你这样能有把握将所有情绪外露还能保证大家不会离开你的,我觉得很神奇。

   真的很神奇。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想给你这封信,一封只有你读的信,最好你读的时候,四周是安静的,没有其他人的,我允许有轮月亮陪着你,旁边也可以摆一束玫瑰花,如果真的有,我希望是我送的。

   没错,我想送你一束玫瑰花。

   在我心里,你是红色的,是热烈的,是满腔热情的,虽然你会累,会疲惫,但是在我心里,你依旧是玫瑰。

   所以今天我会送你一束玫瑰花,不知道你是否已经拿到。

   第一次给你写信是在首唱会上,可能距离十八岁的你有些遥远,可是距离现在的我来说是很近的,才过了几个月而已,所以当时的情形我能记得很清楚。

   当时的话太官方了,毕竟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读出来,很多只能给你听得话我反而不敢写出来,或许也是不好意思写出来,或许是当时我们的关系,不适合写出来。

   当时什么样的关系呢?

   是队长与队友的关系,我听从你的安排,给你一些建议,跟随你的脚步,试着让你更加独立,也会在你降落时接住你,我会配合你去唱更加动人的歌曲,也会配合你跳出更加利落的舞步。

   是朋友与兄弟的关系,我从练习生陪你到出道,我和你一起去吃烤肉吃烧烤,我和你一起去江边看夜景,我听你说你的过去和你的疲惫,会给你肩膀让你依靠,也会在深夜陪你一起看鬼片。

   是暗恋者与被暗恋者的关系。

   你不要太惊讶,又或许此时我们早已经过了让你惊讶的阶段,但是你还是不要惊讶,我以为我表现的过于明显,对你的包容也好,对你的信任也好,对你的独一无二也好,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与我当时的行为应该是别无二致的。

    如果你真的没有看出来,那我可能要说你有些…笨笨的。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你也是喜欢我的,我以为我能让你依赖,我能让你依靠,我能和你拥有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共同话题,而这些都是我们的小秘密,仔细想想,真的很幸运。

   我比其他人已经好太多,我喜欢你,而你恰巧对我也不错。

   不知道十八岁的你有没有被我告白过,应该是有的吧,凡事我不想等太久,早出手早安心,也有可能没有过,毕竟我不会做什么没有把握的事情。

   那就聊聊我是怎么喜欢上你的吧。

   其实很简单,刚开始接触你的时候,跟你并不是很熟悉,给你录视频,帮你学动作,为你分担压力,都是我天生责任心过重,出于善意,我想让你可以歇歇,出于对同龄人的相吸的法则,你和敖子逸确实也是更能让我习惯的朋友。

   我没有想过你们会是这么天真,来之前我想了很多,拥有这么大名头的一个公司,里面的练习生究竟是什么样的,可事实是你们甚至要比我的同学看起来还要干净,和你们在一起我总是能放松下来,能让自己真正的笑出来。

   说完你们,再说说你。

   我喜欢你们,这是出于朋友的善意,这是出于伙伴的情谊,这是出于兄弟的努力,可是我喜欢你不是,我喜欢你,是指你本身就很美好,你本身的魅力就足够吸引我去喜欢你。

   刚开始喜欢你,是在一次谈心中,你似乎很喜欢找人谈心,好像是在做一遍又一遍的确认,确认不走的,确认不离开的,确认陪伴的,但是你也很少同别人说你自己,大多数还是听别人。

   有一次,你问我,累不累。

   很简单的三个字,可是从小都没有人问过我,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当时我沉默了好久,直到你给了我一个拥抱。

   从此你就是我开在心上的人。

   当确定喜欢上一个人以后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我们两个好像产生了什么不一般得默契一样,我们依旧谈心,依旧把双方困在漆黑的房间里说着秘密,依旧和对方一起吃东西。

   但是不一样了。

   你会主动跟我说你的困惑和你的难过,你会主动的将身上的担子卸下来一点,人多的时候你会看向我,难受痛苦的时候你也允许我的陪伴。

   你让我看到了你的软弱。

   哪怕全世界看到的都是你的光彩照人。

   感情是很奇怪的,我十四岁的时候认识你,十五岁的时候喜欢你,十六岁的时候走到你的身边,抱紧你。

   所以我有点期待,不知道十七岁的我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十八岁的丁程鑫有没有知道,马嘉祺喜欢他,从十五岁开始喜欢他。

   我们从一间屋子也要分床睡到你睡得时候会抱紧我,我们从记不住彼此的生日到你为我计划好未来几年生日你要陪我做的事情,我们从磕磕绊绊一直到顺顺利利。

   我越来越享受你给我的一切,你对我的好,你对我的撒娇,你对我偶尔的任性,你对我的依赖,你对我的信任,你对我的期盼,你对我的独一无二。

   世上独有一个马嘉祺,陪伴着世上无二的丁程鑫。

   所以丁程鑫,你还信不信我喜欢你。

   我想把时间定格到每一个你看我的眼神上,那是我每次回顾视频时贪婪的愿望,有时候我会下意识的暂停,好像能让你多看我一会儿。

   我想把一天延长为一辈子,把每一次触碰的温度都保存下来,所有的眼神放大到无数倍,从细枝末节去抠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的证据。

   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

   听起来好像是有点可笑,但是我发誓,你要是也喜欢我,估计也会有同样的想法,想一直喝我做的汤,想一直和我跳舞,想一直和我唱歌。

   有点自恋。

   时间其实很神奇的,我在你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太快了,就好像被人刻意调快了钟表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把这种不可思议归结为喜欢。

   比如。

   比如我们一起做俯卧撑,手臂上爆起的青筋是相同的颜色,我固执的称之为缘分,把两个手臂重叠,叠加上的温度就是喜欢。

   比如我们一起唱歌,唱出的歌词是相同的咬字力度,我不愿意称之为巧合,歌词的句子放在一起,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喜欢。

   比如我们给对方起称呼,温柔而又特别,全世界只有彼此知道的秘密,我们把这些秘密揉进称呼里,只有我们知道它们因何而来,把称呼一笔一划拆开来看,所展现的温柔里是喜欢。

  

   有时候我以为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所以骄傲无比又小心翼翼,但是还好,十五六的少年,再怎么亲密接触也是关系好的表现,我打着年龄的借口,一次又一次的向你靠近。

   有时候看到你难受,你一个人生闷气,我是真心疼。

   我不知道我们未来还可以一起走多久,我不知道以后我陪在你身边的机会还有多少,我知道我们注定会一个人独自成长,用自己的能力去打天下,可是我还是留在你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他们说人天生不可爱死身边的一个。

   但没办法,我死性不改。

   

                                                                马嘉祺



丁程鑫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老实说二月份的屋子在有暖气的情况下还是很暖和的,虽然他是瞒着所有人偷偷跑到客厅看这封信的。

他很少见马嘉祺这么肉麻。

今天晚上的马嘉祺像是开启了某种开关一样,又搂又抱的不撒手,差点在生日会的台上跟自己来一段深情告白,送的礼物倒是中规中矩,只是祝福太露骨。

将信折叠起来放好,又轻手轻脚的回到卧室里,床上一人一狗倒是睡得香甜,自从大了以后马嘉祺就如愿以偿在寝室里养了狗,考虑到不能见一个爱一个,于是马小柴倒是没丢了自己的名字,只不过新来的叫马大柴。

丁程鑫偶尔也会感叹时光来来去去的速度,有时候想想他和马嘉祺一路从陌生到熟悉,居然真的这么快就能让两个人走到这个地步。

其实他们两个有过许多很深刻的故事,每一件摆出来都足以引起一场地震,可是他还真不愿意摆出来,一件又一件的往心里放,生怕别人能窥探到一分一毫。

丁程鑫轻手轻脚的将看着马嘉祺睡得柴犬抱起来放在它的小窝里,柴犬现在才两三个月,被抱起来的时候还在轻轻蹬脚,跟小孩儿一样,丁程鑫被萌了一脸血,握着小爪子轻轻晃了晃。

“以后不可以谁在他身边。”丁程鑫又捏了捏它的爪子,“这是我的男朋友。”

简简单单的占有欲,这样骄傲又自豪的被他说出口,自从两个人在一起以后马嘉祺就经常受到丁程鑫的直球攻击,有时候连马嘉祺都会觉得犯规。

怎么回事嘛。

想要靠近的感觉越来越浓烈,喜欢这种事就算是同时捂住眼睛和嘴巴也会偷偷从心里钻出来,每一天的生活过得远比想象中的浪漫,甚至衍生出一辈子的想法。

一辈子,天长地久的那种一辈子。

想要和他手牵手去坐过山车,想要和他买菜做饭,想要喝他亲手煮的汤,想要每晚都能听到他的晚安,离不开他,所以越来越近。

他一直觉得他们是幸运的,谁也说不准一辈子到底有多少年,可是他们在十五六的时候就遇到了想要过一生的人。

假如每个人的寿命都有八十年。

丁程鑫掰着手指头算。

那我已经比别人早遇到他太多。

丁程鑫就着月光,轻轻的给了马嘉祺一个吻,十七岁的少年即使在睡梦中也习惯性的伸出手让丁程鑫枕着,一切做的恰到好处。

“阿程。”马嘉祺睡得迷迷糊糊的,连说话也说不清。

“怎么啦?”

“生日快乐。”

马嘉祺十四岁的时候认识丁程鑫,他心里想,丁程鑫要快乐,要开开心心的笑出来,可以吃喜欢的东西,可以做喜欢的事情,可以轻松一点。

马嘉祺十五岁的时候喜欢丁程鑫,他心里想,丁程鑫要幸福,要平平安安的过好每一天,要实现心里所有的愿望,要自信的向每一个明天迈步。

马嘉祺十六岁的时候拥有丁程鑫,他心里想,丁程鑫要永久,能长长久久的走好脚下的路,能不在乎所有的流言蜚语,能顺利的和自己过好每一天。

马嘉祺十七岁的时候爱上丁程鑫,他心里想。

人天生根本都不可以爱死身边的一个。

但我死性不改。



为什么是十八岁

因为十七是现在

十八是未来

生日快乐

要有好多快乐美好的未来

@唐退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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